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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混改将拓展广度和深度 逾2/3央企已实现混合所有制

2018-02-01 09:37:0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1月31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中央企业在产权层面已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混合,混改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表示,从混改成功的企业看,关键是在“1+N”政策框架下严格规范操作,各类资本要做到同向、同心、同力。下一步,央企混改将拓展广度和深度。

上市公司成央企混改主要载体

“总体上看,中央企业在产权层面已与社会资本实现了较大范围的混合。”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郜志宇在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稳妥有序推进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包含98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基本上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企业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实现了混合所有制。根据中央企业产权登记数据,2013年至2016年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由65.7%提高至68.9%。初步统计,2017年中央企业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超过700户,其中通过资本市场引入社会资本超过3386亿元。

郜志宇表示,上市公司已成为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载体。2012年至2017年6月底,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从378户增加到390户,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占整个中央企业的63.7%、60.8%、61.1%、84.8%。2013年以来,中央企业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实施IPO、增发、配股、发行优先股和可转债等融资事项266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实施资产重组事项75项,累计注入资产规模合计5814亿元。

试点改革力度超预期

“按照试点先行的指导原则,我们积极开展中央企业混改试点。”郜志宇表示,2014年7月,国资委选择具有较好基础的中国建材和国药集团开展混改试点。到2017年底,中国建材和国药集团混改企业户数占比分别超过85%和90%,营业收入分别超过70%和90%,并探索形成了大量有益的混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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