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按市场规则办事。作为企业治理结构的逻辑起点,股权结构将最终决定企业的行为方式。因此,国企在推动混改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做好股权结构的相关安排,寻找到社会效益与发展效率的平衡点,并在后续运营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予民企与股比相适应的话语权和经济回报。
第三,要继续完善治理机制。混改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构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形成科学的企业高管激励约束机制。尤其要在职业经理人选聘过程中引入竞争、更新和淘汰机制,让职业经理人发挥好“职业”二字的作用,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高级管理层全权经营”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
混改是持久战也是攻坚战。作为一项重大产权制度改革,混改已经取得了若干历史性成就,但仍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寄希望于“一混就灵”是不现实的,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国企本身还是参与其中的民企都要做好不断遇到问题、不断探索解决问题的准备。
面对这样一个天然,且必然经历的阶段,参与各方一定要谨守初心,坚定信念,抓住改革的主要矛盾,对症下药,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上狠下功夫。唯有如此,才能开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新局面,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