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有关负责人分析,从能源产品的市场现状来看,其发展也面临双重制约。秸秆能源化利用的主要方式无外乎生物燃气和沼气发电。在生物燃气经营权方面,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绝大部分县城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已经授出,生物天然气企业拿不到特许经营资质,难以进入城镇正常销售经营。在秸秆沼气发电上网方面,入网设施建设投资大,秸秆气化工程单体发电量小、主体分散、稳定性差,达不到一些地方规定的单机发电功率要求。
二是支持政策不足,引导调控难。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尚未形成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生物天然气、有机肥等产品生产和使用缺乏扶持措施。吴平认为,过去出台的政策主要是项目制,支持政策仅注重项目前期投入,缺乏持续稳定的支持。同时,对秸秆收储运、终端产品应用等方面支持不足,不利于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各地的落实情况也不尽相同。
“目前,秸秆气化能源的市场主要受到来自电、天然气的影响。后两者是居民生活主要选择的能源,由于使用方便,进入市场较早,居民依赖程度高。与常规能源相比,沼气发电、生物燃气配套政策明显不足。生物燃气不能享受国产化石天然气在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秸秆气化发电虽然有生物质能源发电标杆电价补贴,但部分地区政策落实不到位。与此同时,秸秆能源化利用产生的气、电成本较高,与天然气、大电网相比缺乏竞争力。”刘子标说。
探索秸秆利用商业模式
针对上述难题,各地想了很多办法。
吉林省榆树市是全国第一产粮大县(市),面对巨大的秸秆年产量,当地对秸秆加工企业电价由原来阶梯电价转为农用电价。整合省市县三级资金对秸秆能源化利用进行补贴扶持。由原来的企业单一补贴,扩大到对秸秆储存站点、捡拾打捆机械、生物质锅炉等6项补贴,最高补贴额度达70%,促使各类主体轻装上阵。最近3年,其能源化利用平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
让相关主体受到鼓舞的是,这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将优先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要选择在技术、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综合实力较强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形成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构建利益链,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