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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因城施策必须坚守“房住不炒”(2)

2018-01-12 17:41:1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尽管如此,但兰州等地调整调控措施也可能给某些地方以一定的示范效应,甚至不排除个别地方借机放松调控。自2016年“9·30”启动本轮调控以来,100多座城市实施了200多次调控,其措施各有侧重,力度也有所不同,房地产市场大势正在发生逆转,总体呈现出销售和价格涨幅均有明显回落的态势。下一步贯彻上述两个重要会议精神,在推进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过程中,如何在满足刚需、改善性需求,继续去库存的同时,切实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既考验地方政府对中央精神的领会程度,也考验各地的决策水平。

相关担心并非没有道理。经过一年多的调控,楼市的变化对一些地区地方财政收入乃至经济增速产生一定影响。据报道,2017年,兰州市土地成交金额为66.68亿元,相比前两年几近腰斩;南京市新房成交套数比上年也几近腰斩;合肥市新房成交量则同比下跌73%。如果一些地区因短期增速下滑,在因城施策、分类调控中放松对“房住不炒”的坚守,在预期看涨的背景下,必然会有炒房资金流入楼市,由此不仅会再次拉高房价、使调控效果功亏一篑,楼市再度陷入大起大落的恶性循环,由此带来金融风险,必将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着眼近期,各地因城施策、分类调控也必须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审慎评估当下各项调控措施的效应,以及调整之后可能带来的影响。一些地区为满足刚需和改善性需求、为进一步去库存,适当松绑限购措施,但不宜不加区别地一放到底、一放了之,如对非户籍居民还应考虑套数或社保纳税情况,同时应强化二套及以上房贷的限贷措施,延长购房后再上市时限,将其从两年三年延至5年或更长,以防炒房带来需求虚增,引发房价反弹。

着眼长远,各地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共有产权和租赁市场发展,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同时,应抓住机遇,抓紧推进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真正摆脱对房地产和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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