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房地产调控总基调没有变(2)

2018-01-12 09:54:03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另一方面,相比以往,本轮调控主基调总体思路是因城施策、分类调控。实施一年多后,党的十九大再次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并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则强调“要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指出“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实行差别化调控”。

从这个政策思路演化来看,住建部日前提出的“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及兰州、南京、合肥等城市出台的放松部分非核心区域限购、放松高层次人才限购、支持改善性需求住房购买等举措,无非是在响应中央提出的“差别化调控”和“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进而使调控更加精准有效。更进一步,考虑到住建部把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目标由此前的500万套增至580万套,以及各地陆续出台的租购并举相关举措,国家有意控制房价水平、遏制投机炒房以及着力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决心并未改变。

谋定而后动。“一套房子绑架了一代人”这句话虽夸张演绎但也不无道理;而“每一次房价调控,都是为了下一次更好地上涨”,也的确是以往调控留给人们的直观感受。因此,有关方面应尽可能确保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千方百计提高政策前瞻性,并着力加强预期管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