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前“山西最年轻首富”李兆会被限制出境,无力偿还逾2亿欠款

2017-12-06 09:21:1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曾经是中国第二大民营钢企的山西海鑫钢铁在历经破产重整后,在钢铁并购大鳄建龙集团接盘后已重启篇章。然而,海鑫钢铁前掌舵者,也就是曾经被称为“山西最年轻首富”的李兆会本人,其关于海鑫钢铁的烙印还没有彻底消除。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网截图  

12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布了一则限制出境的执行信息,被执行人正是李兆会。信息显示,被执行人李兆会,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李兆会此番被限制出境,主要是涉及到美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美锦集团”)和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海博鑫惠”)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涉案金额总计2.16亿元。

工商资料显示,海博鑫惠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9.8亿元,现法人代表为张亚敏。张亚敏此番也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同限制出境。不过,海博鑫惠董事长为李兆霞,也就是李兆会的妹妹。

在海鑫钢铁破产重整之前,海博鑫惠曾由海鑫旗下海鑫实业控股,后来还一度脱离海鑫实业成为独立公司,资产近百亿元。

美锦集团和海博鑫惠如今的“恶果”结于2013年,彼时二者还是盟友。

美锦集团控股上市公司美锦能源(000723)的历史公告显示,光大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在其诉海博鑫惠等海鑫钢铁集团相关公司、美锦集团、李兆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于2014年3月13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该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查封、冻结被告李兆会银行存款3.24亿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美锦集团在这桩纠纷中则是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因担保责任,法院将美锦集团持有的美锦能源83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及孳息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4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16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这份借款合同签订于2013年1月10日,海博鑫惠在约定的授信有效期内向光大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5.2亿元,授信使用期限自2013年1月10日至2014年1月9日。担保人共4名,包括美锦集团、李兆会及其他两家山西公司。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