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租房高峰期当心“二房东” 租房骗局层出不穷(2)

2017-08-09 10:01:15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延伸阅读

  不要被低价诱惑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如果另有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酌情从严惩处。

没有租房经验的人员可以通过正规中介公司的先行核查以规避风险。如果是从房东处直接租赁房屋,在注意辨别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真伪的同时,还要通过该房屋所在小区的邻居、居委会、物业公司等核实该房屋的产权所有和租赁情况。在对于房东身份、房屋情况存有疑惑的情况下,不要被低价所诱惑。如确实想要租赁该房屋,避免一次性给付大量租金,并同时保存租房合同、付款证明和房东身份材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