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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念手机预装软件紧箍咒 50亿规模市场将受影响

2017-07-12 09:30:49      参与评论()人

工信部念动手机预装软件“紧箍咒”

50亿元规模市场将受影响

资料图。

预装软件不再是手机厂商默认的“囊中之物”,消费者拥有对新买手机的预装软件自由“瘦身”的权利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罗聪冉

无法卸载、占用存储空间、手机卡顿、弹出广告、偷跑流量……一直以来,手机预装软件存在的种种问题,被消费者所诟病。

据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发布的《2016年中国Android手机预装软件调查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Android手机平均预装软件数量约为9.2款,手机预装软件平均占用手机存储空间为634.4MB;79.2%的用户不会使用或仅会使用少部分预装软件。

从今年7月起,多年来已经成为手机行业惯例的预装软件行为,将被戴上“紧箍咒”——7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依据该《规定》,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预装软件不再是手机厂商默认的“囊中之物”,消费者拥有对新买手机的预装软件自由“瘦身”的权利。如今,《规定》已正式实施,手机行业在落实这一规定上做得如何?

过渡期或还存在“弹性”

《规定》显示,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所提供的除基本功能软件之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由用户方便卸载,且在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安全使用的情况下,附属于该软件的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文件等也应能够被方便卸载;生产企业应确保已被卸载的预置软件在移动智能终端操作系统升级时不被强行恢复;应保证移动智能终端获得进网许可证前后预置软件的一致性;移动智能终端新增预置软件或有重大功能变化的,应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据了解,《规定》早在2016年12月就已经公布,之所以选定7月1日实施,是为了给手机厂商一个过渡期。不过,也有观点提出疑惑:所谓的“过渡期”,是着手整改的“准备期”,还是整改完成的“截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