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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回收由4S店自行处理 12万吨报废量难题待解

2017-07-06 09:10:11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动力电池回收由4S店自行处理 2020年12万吨报废量难题待解

每经记者 骆一帆 每经编辑 杨 翼

近日,《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以下简称《拆解规范》)以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以下简称《余能检测》)国家标准宣贯会正式举行。随着宣贯会的推进,动力电池回收问题有望得到部分解决。

我国2013年后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发展期,根据推算,到2020年电池报废将迎来高峰,累计报废量将达到12万~17万吨,但目前在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领域,无论是模式,还是技术和法规都极为欠缺。

北京一家主销新能源汽车4S店的销售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目前,厂家并没有针对电池回收的相关政策,因此报废的电池一般由4S店自行处理。

不仅回收渠道存在问题,动力电池再利用技术也并不成熟,且工艺过于复杂,成本过高,这同样对动力电池回收带来很大阻力。

一位动力电池业内人士向表示,如果现在不着手进行相关准备,未来动力电池报废高峰来临,将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

回收主体明确 待强制执行

根据规划,《拆解规范》将在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而《余能检测》也有望于明年正式发布实施,这将对目前规范尚属空白的动力电池回收市场带来一定程度改善。

“目前,电池回收市场比较混乱。”上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的汪晓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报废动力电池,国家目前没有强制要求进行回收,主机厂、电池厂、拆解厂也都未找到合适运营模式。

宁德时代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动力电池的寿命为7~8年。记者走访北京的新能源4S店了解到,目前,新能源车所用动力电池保修年限一般为8年,8年后消费者需自己出钱进行电池更换。

事实上,去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部门就已联合发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明确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和梯级利用电池生产企业,应分别承担各自生产使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责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负责回收报废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