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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搜狐今日头条互诉侵权 腾讯之意不在酒

2017-05-09 10:10:29      参与评论()人

时代周报记者 李洋睿峥 高扬 发自广州

即将跻身巨头行列的今日头条,已经很久没遭遇过如此密集的争议了。

4月26日举行的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在内的数十家主流媒体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腾讯创始人之一陈一丹和搜狐CEO张朝阳都作了演讲。谁也没想到,紧接着他们便将今日头条诉上法庭。今日头条随即针锋相对,起诉腾讯、搜狐侵犯其作品版权。

腾讯OMG事业群公关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此次诉讼是因为今日头条上有100余条新闻作品,涉嫌侵犯腾讯的新闻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搜狐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上诉主要因为今日头条涉嫌盗版搜狐视频内容,贩卖流量进行牟利。

对于此次交锋,腾讯、搜狐方面在已经公开发布的信息之外,没有透露更多信息。今日头条公关也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没有官方回应。

门户和新贵的较量

与以往传统媒体与门户等资讯平台之间发生的版权纠纷不同的是,此次互诉的三方都是资讯平台。

据今日头条对外发布的信息,今日头条上所有内容均来自于与今日头条有正式合作关系的媒体、自媒体作者及普通用户。今日头条公关也向时代周报记者回复,头条自己没有采编人员。而腾讯则有自己的采编团队,如财经新闻产品“棱镜”在业内就有较大的影响力。搜狐方面,此次涉诉的则主要是视频内容。

截至发稿前,时代周报记者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尚未搜到此次三方互诉的开庭公告。不过,记者查询到今日头条与腾讯在去年4月就曾因版权问题发生纠纷,相关民事裁定书显示,腾讯曾以今日头条侵害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为由起诉今日头条,但之后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撤诉。

自创立起,今日头条与传统媒体、门户网站在版权上的纷争从未停止。2013年底,今日头条曾与《新京报》、搜狐网、《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发生版权纠纷,去年11月被凤凰新闻告上法庭。

然而诉讼并没有影响今日头条的发展,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今日头条累计用户已达6亿,估值高达百亿元,内容资讯方面对不少的新闻客户端形成压倒性优势。随着今日头条的不断壮大,其作品版权维权问题也随之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与其发生纠纷的媒体名单也越列越长。

就此次侵权诉讼事件,知名产业经济评论员洪仕斌则认为,这是一场旧时代门户和新兴媒体之间的较量。

5月2日,中共中央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规定》,明确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资深传媒行业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随着相关政策监管日趋严格,资讯平台之间的版权之争或将继续下去,但他们之间原创新闻内容的侵权诉讼将逐渐不复存在。

腾讯起诉的真正用意?

关于侵权的具体内容,腾讯OMG事业群公关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此案正在诉讼过程中,不便过多发表观点,公司将等待法院判决。

为什么此时腾讯突然向今日头条发难呢?分析人士认为,今日头条的体量日趋变大,已成长为日活跃用户超过5000万的新闻分发平台,严重危及腾讯帝国的内容版图。

“新闻的搬运工”是今日头条一直以来的定位,从不同内容源抓取内容呈现给用户,又坚持以机器运算为核心,时常发生版权争议,这让今日头条难以逃离内容提供方的质疑。

腾讯认为今日头条涉嫌侵权的不外乎两种情况:腾讯原创内容和上传到腾讯平台的第三方内容。就腾讯声称的今日头条涉嫌侵犯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曾为媒体代理版权诉讼案件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岩律师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说,约稿版权有几种可能性,比如说腾讯企鹅号,腾讯和作者基于签订的合同而产生权利;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授权得到传播的内容是独家。

张岩介绍说,此次的一系列诉讼或将涉及“避风港原则”的适用问题。这一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时,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

而今日头条若要适用“避风港原则”,则需要像其对外表示的那样,证明自己没有进行人工编辑。

热播剧切割上传涉嫌侵权

跟腾讯不同,搜狐主要起诉今日头条侵犯视频内容的版权。

张朝阳在前述大会上感叹道,“视频在2007年、2008年之前基本都是盗版”。此后搜狐便一直致力于维护知识产权,据了解,搜狐曾联合国家各相关部门推动了两场版权战争。

据搜狐媒介负责人薛松介绍,2009年,整个视频行业盗版横行,不少视频分享网站打着“网友上传”的旗号播放盗版视频。为此,搜狐发起了声势浩大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一定程度上重新建立了视频行业市场秩序。2013年,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盗版视频产业链又转移到了智能终端,搜狐再次联合多家视频网站,发动了第二次“视频反盗版战争”。但搜狐的努力没能彻底清算盗版、侵权问题。

据介绍,此次今日头条涉嫌侵权的内容,不仅包括搜狐新闻的图文内容,还涉及大量视频内容,包括搜狐热播的《欢乐颂》及自制剧《屌丝男士》等。搜狐方面认为,今日头条有将搜狐热播剧切割成3-5分钟短片,再以头条号作者身份上传进行盗播的嫌疑,而这种行为本质上与盗版行为没有区别。

时代周报记者在今日头条上搜索《屌丝男士》发现,其完整剧集会跳转到搜狐的网站后播放,但有大量10分钟以下的短片为剧集的截取内容,且往往未经过任何再加工、再创作。这些短片由多位头条号作者上传。

据今日头条方面向记者转发的另一篇文章《今日头条腾讯搜狐“起诉战”的背后:是遏制对手还是版权竞争?》,今日头条方面回应表示,的确接到过关于头条号在视频方面的侵权投诉,但这是头条号作者的个人行为而非今日头条官方行为,且今日头条已对视频进行下架并对头条号进行禁言、扣分处理。

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前,从《屌丝男士》截取的短视频仍保留在今日头条应用上。

在起诉今日头条的两天前,搜狐发布了2017年第一季度财报,业绩表现令人担忧。财报显示,搜狐第一季度总营收为3.64亿美元,同比下滑8%,在过去的13季度,搜狐有12个季度都在亏损。

搜狐的主要业务分为媒体、视频、搜索和游戏四大类。从财报看,品牌广告收入为8100万美元,搜狗收入为1.62亿美元,在线游戏收入为8500万美元。有分析认为,亏损或来自视频。

产业经济评论员洪仕斌告诉记者,今日头条在短视频上的布局,让搜狐未来的发展越来越难,比起跟今日头条较劲,搜狐可能更需要做的是检讨自身发展逻辑,谋求新的发展渠道和路径。

至于今日头条起诉腾讯、搜狐,由于其自身不生产内容,侵权对象主要是今日头条的签约头条号,数量超过两万篇。据今日头条高级运营总监吴达透露,此次并非对腾讯的反诉,而是对腾讯及天天快报长期侵权的起诉,内容以图文类为主,天天快报的侵权方式主要是直接抓取头条号的有偿内容。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目前今日头条有偿内容主要包括“千人万元”“百群万元”计划。今日头条与相关作者签署的合同已标注排除直接竞品且不能转发到第三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