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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搜狐今日头条互诉侵权 腾讯之意不在酒(2)

2017-05-09 10:10:29      参与评论()人

就此次侵权诉讼事件,知名产业经济评论员洪仕斌则认为,这是一场旧时代门户和新兴媒体之间的较量。

5月2日,中共中央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规定》,明确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资深传媒行业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随着相关政策监管日趋严格,资讯平台之间的版权之争或将继续下去,但他们之间原创新闻内容的侵权诉讼将逐渐不复存在。

腾讯起诉的真正用意?

关于侵权的具体内容,腾讯OMG事业群公关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此案正在诉讼过程中,不便过多发表观点,公司将等待法院判决。

为什么此时腾讯突然向今日头条发难呢?分析人士认为,今日头条的体量日趋变大,已成长为日活跃用户超过5000万的新闻分发平台,严重危及腾讯帝国的内容版图。

“新闻的搬运工”是今日头条一直以来的定位,从不同内容源抓取内容呈现给用户,又坚持以机器运算为核心,时常发生版权争议,这让今日头条难以逃离内容提供方的质疑。

腾讯认为今日头条涉嫌侵权的不外乎两种情况:腾讯原创内容和上传到腾讯平台的第三方内容。就腾讯声称的今日头条涉嫌侵犯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曾为媒体代理版权诉讼案件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岩律师向时代周报记者分析说,约稿版权有几种可能性,比如说腾讯企鹅号,腾讯和作者基于签订的合同而产生权利;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授权得到传播的内容是独家。

张岩介绍说,此次的一系列诉讼或将涉及“避风港原则”的适用问题。这一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时,如果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

而今日头条若要适用“避风港原则”,则需要像其对外表示的那样,证明自己没有进行人工编辑。

热播剧切割上传涉嫌侵权

跟腾讯不同,搜狐主要起诉今日头条侵犯视频内容的版权。

张朝阳在前述大会上感叹道,“视频在2007年、2008年之前基本都是盗版”。此后搜狐便一直致力于维护知识产权,据了解,搜狐曾联合国家各相关部门推动了两场版权战争。

据搜狐媒介负责人薛松介绍,2009年,整个视频行业盗版横行,不少视频分享网站打着“网友上传”的旗号播放盗版视频。为此,搜狐发起了声势浩大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一定程度上重新建立了视频行业市场秩序。2013年,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盗版视频产业链又转移到了智能终端,搜狐再次联合多家视频网站,发动了第二次“视频反盗版战争”。但搜狐的努力没能彻底清算盗版、侵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