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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经济,北京发布助企纾困“新12条”

为了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回稳向上,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新12条”)。

|金融支持|房企存量融资可多展期一年

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新12条”提出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于2022年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当前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2022年,我国连续两次降低银行准备金率,增加了市场上的货币流动性。对于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会使我国稳健的货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促进中小微型市场主体的发展。

对于一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北京市也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如研究制定本市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的贴息、期限2年,引导银行发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300亿元。重点支持市场化的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项目,引导资金要素投向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3年5月10日前到期的,可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一年。

“为支持房地产的发展,促进其连带就业,促进其转型升级,促进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场消费的活跃,上述房地产信贷支持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迅速恢复具有重要意义。”洪涛说。

|税收优惠|免征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延续

在税收方面,“新12条”提出自2022年9月1日起,对于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唐大杰认为,实体经济是经济的基础,而制造业又是实体经济的基础,因此,要在当下进一步帮助疫情复苏就是要从制造业开始,同时,制造业在疫情当中受到的损失和影响,要比第三产业更大更直接,因为软件业、互联网产业等都可以居家办公,但是制造业是无法居家办公的,所以此次又特别提及了制造业。

“现在企业面临的困难集中表现在现金流的短缺,不管企业是经营活动不好还是经济效益不好,所面临的最困难的问题都在于现金流,所以税费再延期,便能使其现金流不至于过于紧张,这也是政府目前能实施的较为直接的几个扶助手段之一。”唐大杰表示。

“新12条”还提到,将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税政策对促进汽车市场回暖企稳,刺激国内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10日,今年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686.2亿元,同比增长101.2%;累计销售新能源汽车448万辆,同比增长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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