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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意味着,房贷利率在8日正式“换锚”。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多家银行均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不少银行已经采用新的定价方式。整体而言,“换锚”后的住房贷款利率与此前相比基本持平,部分地区、部分银行的房贷利率较之前有微小幅度上涨。业内人士表示,“换锚”本身不会对市场造成太大扰动,但是未来个人房贷利率上行的趋势大概率将延续,这体现了“房住不炒”的调控思路。
多银行平稳推进“换锚”
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定价基准为9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4.85%。多家银行均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工行北分表示,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10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建行也表示,按照人民银行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业务实施细则制定、借款合同修订、系统改造升级、员工培训及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招商银行表示,其在房贷业务上比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房贷业务统一转换的底线时间10月8日,提前了1个月开始推广执行。深圳分行第一时间组织客户经理、中介渠道和开发商培训,将LPR利率切换的背景、意义及操作要点及时传达到一线。同时与同业保持密切联系,形成房贷业务LPR加点自律公约,防范因LPR切换造成的房贷定价波动。
不过,整体来看,“换锚”仍需要一定时间过渡。根据融360大数据研究院监测的数据,北上深三个地区目前只有极个别银行未采用新定价方式,而广州地区23家银行中,只有10家银行采用LPR方式,不到半数。融360大数据研究院高级金融分析师李万赋指出,即使是重点城市,也并非所有银行开始按照新方式进行房贷报价。二三线城市可能需要更长的过渡时间。
根据人民银行的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您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