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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密集推出(2)

央地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密集推出(2)
2019-09-06 17:45:59 经济参考报

“科技企业成长的过程一般分为0到1、1到10和10到100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部分的0到1阶段,主要包括研发、进入孵化器和成立公司,这个阶段是最难的过程,近90%的公司都会死掉。”从事20余年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中科院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斌坦言。

在专家们看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帮助中小科创企业度过艰难的阶段。

央地协同 成果转化“遍地开花”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早在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法〉若干规定》,形成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也第一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并提出了“两步走”建设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第二步,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

近日,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改革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具体来说,将修订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取消职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程序等。

地方层面,促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更是“遍地开花”。记者初步统计发现,去年以来,四川、陕西、广东、河南、山东、上海等十多个省市相继出台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而北京、山西等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在公开征求意见。北京明确提出,科研人员将享有更大成果转化自主权,其中高校院所可将科技成果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转化效益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可享受落户、住房等待遇。而山西省将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用于支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该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或者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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