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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资“39条”来了:推动国有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上证报获悉,《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日前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方案,深圳将从九大方面进行39项试验探索,努力打造成为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国资监管科学高效、国企活力充分激发、创新驱动不断增强、全面落实国家战略的国资国企改革高地。
方案显示,本次综合改革试验的主要目标是,到2022年,在国资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做得更好,深圳市属企业总资产达到4.5万亿元,资产负债率保持在65%以下,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000亿元,利润总额达到100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位居全国领先地位。
推动国有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成为深圳本次综合改革试验的重头戏。根据方案,到2022年,深圳将力争实现每家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原则上控股1家以上上市公司。
打造一批国有大型骨干企业
根据方案,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将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具体举措包括九个方面,共39条,包括着力推进“一类一策”优化国资监管,全面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创新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改革,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建设智慧国资、智慧国企等。
根据方案设定的目标,到2022年,在国资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做得更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更加符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国资监管体制更加符合以管资本为主要求,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更加符合企业发展规律要求,国有资本布局更加符合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求。
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深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和沈阳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综改试验”)已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