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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指数为何与个体感受有温差

房价指数为何与个体感受有温差
2019-08-19 09:31:41 经济日报

□ 统计部门不会把待售房屋的价格纳入统计范围,同时在价格指数计算中,不同类型的住宅权重不同,权重大的房屋类型其价格变化对指数结果影响更大

□ 要准确全面了解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可以根据不同指标的特点,综合运用分析,切不可片面理解指标,甚至错误解读数据

每个月,国家统计局都会例行发布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这些数据为研判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提供了重要参考。但一段时间以来,关于70城房价数据“结构性失真”的问题引发了不少关注。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城房价数据是“失真”的吗?

其实,国家统计局每个月发布的房价数据,准确说法是“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这是一个用来反映住房销售价格总体变化趋势和变化幅度的相对数。有了这个指数,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可以更好地展开分析研究,判断本地房地产价格涨跌幅度,适时采取调控措施;社会各界对房地产价格的涨跌行情也能“心中有数”。当然,还可以用于国民经济核算时对相关指标进行缩减。

那么,数据是如何算出来的?首先,“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的基础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组织直属调查队在70个大中城市进行数据搜集。这70个城市,分别为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和计划单列市(共35个),以及其他35个城市。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含县。

有声音质疑,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城房价数据无法反映楼市的全局变化。

其实,选择这70个城市,是有讲究的。北京、上海等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青岛、宁波等计划单列市,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举足轻重,入选理所当然。除此之外,其他35个城市的选取也有一定规律。例如,江苏省还选择了无锡、扬州、徐州作为样本,广东省则选择了惠州、湛江、韶关作为样本。虽然苏州、东莞都是经济强市,但一方面不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另一方面距离上海、深圳这两大一线城市较近。从统计学角度来讲,样本不能过于集中在同一个地区,所以未能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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