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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鈜看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有着国际和国内两方面的需求。在国际形势出现新动向的背景下,营商环境建设有利于提升国家的经济发展基础,改善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而在国内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一些长时间、深层次的经济发展矛盾有赖于通过内部革新、机制重构来得到纾解。
“因此,中央不断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服务和市场机制双向发力。”郑鈜说,当前,以法治和制度化建设为目标和载体的营商环境优化,不但符合国际化营商环境评价的框架,也将我国较为成熟的营商环境建设经验以制度规范的方式固定下来。
“优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二字也意味着: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5个方面提出了50多条具体措施;而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对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保护、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切实改善营商环境就要从有效落实和执行有关法律和条例入手。”罗立彬建议,今后创新创意、数字经济、服务经济、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等领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些都需要更好承认和保护无形资产的价值,需要更加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应当进一步凸显市场化。因为只有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市场环境和政府服务都以市场为直接目标,才能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反映市场能力。”郑鈜认为。(记者 姚 进)
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成都发出“动员令”——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2019年是成都确立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2月11日,成都召开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
原标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对外公布 中国在持续深化改革、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