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原标题:
个人破产制度破冰 市场主体退出改革提速
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题、推动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有了制度安排。《经济参考报》记者16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强调市场主体退出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明确将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推动国有“僵尸企业”破产退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6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市场主体退出是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当前,在我国市场退出实践的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主体退出渠道不通畅、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配套措施不完善、退出成本比较高。因为这样几个原因,使得退出的主体比例明显偏低,影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方案》对推动低效、无效市场主体退出作出了全面制度性安排,将为推进优化存量、防范化解产能过剩、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力推动资源配置效率、生产率和潜在增长率的提升。”孟玮说。
针对当前存在的种种短板,《方案》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退出方式,使各类市场主体均有适当的退出方式和渠道。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强调,要完善市场主体退出中几个非常重要的制度,特别是提出要构建和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7月16日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这是不是意味着借钱不用还了?
编号为浙02破申11号的重整申请书,静静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 6月17日,ST银亿(000981.SZ)宣布,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银亿集团及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已于14日向宁波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