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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记者张海磊)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从筹资标准、报销比例、范围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从490元到520元 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
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同时,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据了解,城乡居民医保按照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实行定额筹资办法。近年来,各级政府持续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07年人均补助40元,到2018年增至490元,对减轻参保群众缴费负担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消费价格指数自然增长,以及新医药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医疗费用逐年快速增长,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需合理调增,以支撑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通知明确,新增筹资一个方向是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一是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二是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
今年4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曾表示,我国正不断扩大药品的支付范围,将启动药品目录的调整,对一些价值高、独家专利的创新药品,可能通过谈判的形式纳入保险。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中了解到,现行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是2017年版,根据方案,本次目录调整包括2017年、2018年两次医保准入谈判的药品在内,西药和中成药共计2588种。药品目录的调整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原标题: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将提至60% 原标题: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将提至60%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国家医保局昨天公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原标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继续免征保险保障基金 记者4月2日获悉,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继续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