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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多地放开海岛使用权出让 当“岛主”代价有多高?

2019-05-05 09:32:27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近日公布,明确广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可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市场化出让,并将于5月10日起实施,这让海岛“买卖”的话题再度升温。

“岛主”可领不动产权属证书

根据《办法》,要晋升“岛主”流程不少,也并不意味着可以在岛上随意进行建设。

《办法》规定,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等经营性用岛,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负责组织开展无居民海岛出让前期工作,并编制出让方案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报告。其中,出让方案包括开发控制性指标和利用要求、生态保护、自然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要求等。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负责审核、审批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活动,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办理用岛批复手续;广州、深圳市则继续行使省级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权限。

在经历申请人提交开发利用方案和项目论证报告、材料审核和组织实施市场化出让活动、办理用岛批复手续等一系列具体流程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可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规定,向海岛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国内26个海岛被“买下”

除了广东省,山东、海南、浙江都曾发布针对本省的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方案。

据公开数据,2011年至2017年,共有26个无居民海岛拿到了不动产登记证,其中25个是以审批出让的方式出让,1个是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这些无居民海岛的用途主要为旅游娱乐、交通运输、仓储等,其中旅游娱乐所占比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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