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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亏了”,买家要补钱?业主:大概要补10万元

2019-04-02 09:42:49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位于云南昆明呈贡区的花香满径小区,名称听起来令人赏心悦目,但购房者们却比较烦。到今年3月,距离购房合同所约定的交房时间已经过去近两年,虽然房屋早就建好了,购房者们却没能在约定时间内等来钥匙。日前,部分购房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开发商却表示,房子“卖亏了”,购房者需要先补钱才能完成交房手续。

补交10万元才能交房

据小区业主文女士反映,自己于2016年买了呈贡花香满径小区的房子,该楼盘是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定向开发的职工配套住房,开发商为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2016年11月,文女士与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上约定交房期限为2017年6月,但交房时间已超过近两年,自己仍然没能顺利接房。

房子盖好后,开发商通知购房者:因前期造价公司测算错误,住宅、车位销售价格远低于开发建设成本,需要购房者补交土地补偿款、土地增值税、车位费等才能完成交房手续。

2017年11月末,开发商在自己所发的新公告中请购房者补交费用,购房者们向记者提供了这份《关于花香满径小区补交费用的标准和说明》。按照标准,购房者需要补交太阳能热水器、天然气、可视对讲、有线电视等配套费用8600元/户,车位款2万元/个,土地补偿款、土地增值税每平方米245元,新增补收房款等。

对此,购房者张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一套房子我们可能还要补五六万元左右,如果加车位的话大概要补到10万元左右。”

接房费用一涨再涨

对于事后涨价,开发商云南文产昆明置业有限公司解释称:由于造价公司前期测算错误,购房价远低于成本价,使得该项目无法运转和交房,需要购房者补齐差价才可以办理交房手续和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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