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微信发公告: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2个调整为1个

2018-11-16 18:07:0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这是微信第二次对公众号注册数量做出调整。今年2月10日,个人主体注册微信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个调整为2个。组织类主体注册微信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0个调整为5个。

根据微信公告,调整原因为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打造健康有序的内容生态,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账号管理。

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同一主体在同一平台注册公众账号的数量合理设定上限”。

11月1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自媒体账号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依法依规全网处置9800多个自媒体账号。

同日,微信发布关于开展自媒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表示根据国家网信办就自媒体管理提出的相关要求,微信平台将进一步加强内容及资质审核,自查自纠,积极整改,严格治理平台内损害内容生态、严重影响用户阅读体验的行为,加强对政治有害信息、色情低俗、谣言、标题党、抄袭侵权等违规内容的打击和清理。

微信称,2018年至今,已辟谣文章10.5万篇,删除公众号谣言文章近10521篇,并处理105个严重违规的公众账号;处理涉及“抄袭”的投诉接近8万单,处理了涉嫌侵权的账号5万个,处理涉嫌侵权的文章接近3万篇。

据悉,此次微信公众号注册数量限制具体将做如下调整:

1,同一个邮箱只能申请1个公众号;

2,同一个手机号码可注册和认证5个公众号;

3,同一身份证注册个人类型公众号数量上限为1个;

4,同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资料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为2个;

5,同一政府、媒体类型可注册和认证50个公众号。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