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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力争消除臭氧重污染:6至8月水泥生产停窑不少于30天

2018-05-30 18:11:28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方案》提出了三点主要目标:基本完成重点行业 VOCs 排放专项整治,建立 VOCs 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减少重点行业和移动源 NOx 排放;力争消除臭氧重污染。

《方案》共提出5项主要任务:强化工业源排放管控,强化建筑工地 VOCs 排放管控,强化面源污染、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移动源及油品 VOCs、NOx 排放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在强化工业源排放管控方面,《方案》要求强化工业源 VOCs 管控。6 月至 8 月,对水泥生产线实行错峰停窑,错峰停窑时间不少于 30 天。

6 月至 8 月,平板玻璃生产行业需加大喷氧量,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全线在日产量基础上每日减产不低于 10%,NOx 排放浓度稳定控制在 350mg/m3 以下;台玻成都玻璃有限公司享受绿色调度政策,1#生产线(700 吨)、2#生产线(900 吨)不执行限产,但 NOx 排放浓度需分别稳定控制在 200mg/m3、150mg/m3 以下。

《方案》要求强化建筑工地VOCs排放管控。需在 6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进行涉及 VOCs 排放工序作业的工地,应于 6 月 1 日前报市政府批准,并在每日 10:00-18:00 不得开展涉及 VOCs 排放作业工序作业(应急施工工程除外),同时使用 VOCs 含量低的涂料(如水性涂料等)。

在强化汽修行业 VOCs 排放管控方面,《方案》要求一、二类汽修企业以及经营范围含车身维修的三类维修业户钣喷、烘干作业应当在装有废气处理或者收集装置的密闭车间内进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实现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业整顿;经营范围不含车身维修的三类维修业户严禁开展钣喷、烘干作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汽修企业,实行“两断三清”。

此外,《方案》要求坚决取缔“禁止露天烧烤区域”内的露天烧烤、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强化柴油货车管控、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强化车用油品及尿素管控、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等。

《方案》同时提出了一些技术保障手段,包括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快设立成都“大气污染防治院士工作站”、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成都分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与模拟实验室成都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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