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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进入深水区 银行缩表进行时(5)

2018-02-11 11:21:09  经济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一位保险资管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基本上看,近期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一个是去通道化、第二个是去嵌套,第三是要求期限匹配,最后是遏制地方政府债务。而包括大资管新规在内的此轮金融监管的核心目的,是引导资金进入需要支持的产业和企业,配合实体经济供给侧改革和制造业升级。一方面限制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防止监管套利(去通道、限制委外业务);另一方面,防止资金流向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领域,二者是一脉相承的。

可能的事实是,2018年,在中国金融监管的新脉络下,金融监管迈入了深水区。无论是银监会4号文,还是4月1日实施在即的险资管理办法,都是以往的监管思路标准化、政策化,监管的重点也在具体政策的落实上。“从促进实体经济而言,对金融进行去杠杆等系列严监管是有好处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但另一个方面,整体的金融被高度管制,路径都关掉以后没有打开其他的路径,有可能会导致实体经济还是得不到及时的输血”,王立川表示,“正因为此,严监管的同时,金融对外开放再度被提及,而经过规范的金融行业将呈现更为健康的竞争态势。”

不过,业内资深人士也指出,严监管以来,一些新的风险值得关注:如,因银行“抽贷”引发可能的流动性枯竭;包括由于银企相互不信任导致回款周期加长,应收款抵押踏空等。

可以预见,“穿透式监管、打破刚兑、消除多层嵌套和期限错配等措施,其威力还将在2018年逐一显现。它们可能会对市场的资产配置产生一定影响,直接或间接抬升融资成本,或加剧对再融资较为依赖企业的偿付压力。”上述市场人士称,“需谨防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间引发新的或叠加风险。政策出台不妨注意节奏性,避免政策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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