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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能源车新政新在哪儿?继续获免费专用牌照

2018-02-09 17:59:3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 2018年2月9日 )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明确本市将对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政策支持。现就消费者关心的主要问题作一政策解读。

1、本次政策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充电配套等条件的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正越来越多被社会所关注和接纳。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多次出台相关文件指导各地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

上海作为全国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排头兵,也是国内最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多年来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要求,进一步聚焦社会资源,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为落实环境综合治理要求、促进节能减排、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鉴此,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本市有关部门在对上一轮政策开展全面评估基础上,启动了新一轮政策的修订工作,期间广泛听取并采纳了相关单位、厂商、消费者和领域内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2、《实施办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实施办法》总体思路可以归纳为“三个坚持、三个转变”。

“三个坚持”即:坚持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继续发挥本市政策的推动作用,用好财政补助、免费专用牌照额度等针对性强的专项政策;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切实做到公共政策公平透明;坚持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明确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个转变”即:由以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主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兼顾综合交通导向转变,确保新能源汽车政策与现有交通政策导向有序衔接;由普惠政策向差别化引导转变,着力优化车型能源结构;由引导新增投放为主向引逼结合调整存量结构转变,综合运用牌照额度和路权等措施,着力推动存量燃油汽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

3、购买哪些新能源汽车能享受政策?

只要是在本市销售和使用,已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符合本市管理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都能享受《实施办法》相应政策支持。有关车型信息和对应的支持政策将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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