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以及同城清算系统运营机构,都在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
本次专项整治共分为四个阶段:2017年12月底前,上述持证机构首先开展自查自纠,要全面梳理支付业务合作主体、支付服务接口开放情况,对自查发现的与无证机构的合作行为,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整改到位,同时发现问题后及时向所在地的央行分支机构进行信息报送。
第二阶段(2018年2月底前),央行分支机构将组织检查,包括对无证机构和持证机构的检查,并对无证机构进行分类处置,如果违规情形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则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清理整治。
第三阶段,央行总行将开展现场督查(2018年4月底),央行将成立3-5个检查组,抽查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而最后一个阶段则是处罚和总结(2018年6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