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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坑100亿” 携程如何走出舆论漩涡?

2017-10-09 14:54:53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事实上,民航局运输司8月9日也发布了《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中明文规定:“在销售机票时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搭售’机票以外的服务产品;应当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贵宾休息室、保险等除机票以外的附加服务设置为旅客自主选择项,以有效避免旅客误选的情形发生。”

这样的背景下,如今“旧事重提”,对于携程来说,这无疑是一场严重的危机。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场危机终会走向平息,但此事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对于质疑者来说,通过自身案例剖析携程网的种种不是,当然有说服力,但不应过于渲染,比如所谓的“一年100亿”,这种估测最容易授人以柄。另外,对于携程网来说,这同样是自我省思的契机。身为一家市值不低的上市企业,更应该尊重消费者,以诚信为本,理直气壮地赚干净钱。

权威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我国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约3532亿元,在线旅游市场规模呈现平稳上升趋势。在这一态势中,包括携程网在内的在线旅游企业,无疑扮演了重要角色。在争抢“蛋糕”的过程中,得用户者得“天下”,谁赢得用户谁就能切到更大“蛋糕”。正因如此,旅行服务平台更应该不触及道德底线,不做用户伤心和愤怒的事,更不触碰法律法规红线。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自由权,无不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企业都有守法的义务,尤其是面对缺乏辨别力的消费者,更应该拿出诚意,呵护其合法权益。(完)

关键词:携程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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