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针对《格力“牵手”河南洛阳 打造“中国制造”新高地》所做的说明
上述报道属实。文中所称的“参与河南省属企业洛阳 LYC 轴承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一事目前只是意向。另外,公司在“洛阳自主创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中所起的只是牵头作用,全部投资并非仅由格力电器一家公司完成,目前该项目正处于规划阶段,旨在以格力电器为龙头,带动智能制造相关企业在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规划建设洛阳自主创新智能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格力电器对该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及该项目对格力电器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如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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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