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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资金难讨回 消费者通过什么途径维权(3)

2017-09-07 09:42:04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海放认为,如果商家不能正常提供服务,要提前通知消费者,让消费者选择是继续使用还是退卡退款。必要时可以考虑合理赔偿,比如地方搬了,消费者需要支出的交通费,应该让商家支付。

  “目前预付式消费门槛较低,一些经营主体本身抗风险能力不强,很可能会因经营风险而倒闭,甚至故意卷款潜逃,这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的风险。”姜先良告诉记者。

  3月30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已于5月1日起施行的该《办法》对涉及预付卡发放条件、最高限额以及限制不当设定使用期限等内容均作出详细规定。比如,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这也意味着,新开业的商家不得要求消费者办卡。

  预付式消费遇上大数据,快速维权机制待建立

  “司机提不出来钱,也‘坑’了乘客。之前做活动充3000元返3000元,好多人充了3000元,现在司机不做了,乘客也就白充了。”某网约车平台的一名司机表示。

  司机因无法提现不愿接单,乘客频频抱怨充值后打不到车。前不久,该平台的乘客与司机们在全国各地开启了维权之路。在这一场对战中,受伤最深的还是预充值的用户。

  在互联网时代,预付式消费将呈现不断扩大和日益普及的发展趋势,同时也给消费者资金安全的保障问题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姜先良认为,对于共享单车、打车软件等,政府如果可以出面对其商业模式进行必要的干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预付款的凭证,确立消费合同关系的存在,消费者的权益会得到更多的保障。

  对于不好留凭证的互联网预付式消费,消费者的权益如何更好地得到保障?“相关部门可以规定必须使用由消费者权益保障或工商、保险等部门监管的账号接收预付费款项,当发生大额提现或转账请求时,应当予以监控审核。”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一天接受采访时表示。

  有人建议,不妨鼓励保险企业为相关预付卡“上保险”,一旦商家倒闭、跑路,消费者可获得理赔。对此,姚海放认为,保险企业很难按照商业保险的逻辑来确定理赔的规则,而且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还想着是否需要投保险,出于“嫌麻烦”的心理可能效果并不理想。

  思考如何为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建立快速维权机制才是真正应该关注的问题。

  对于预付卡的资金安全风险防范,姜先良认为,随着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商家开展预付卡支付业务是否应建立风险备付金、对待跑路商家是否应加大行业处罚力度等,都是解决预付消费法律风险问题中可以考虑的综合性措施。史兆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