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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2017-08-22 17:58:49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中宏网 8月22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总书记重要讲话发表一年多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沿江11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共同努力、扎实工作,长江经济带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建立清晰完善的规划体系。2016年5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定位、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成为当前和今后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基本遵循。依据《规划纲要》,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等专项规划陆续印发实施,沿江省市实施规划基本编制完成,支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目前,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中层设计基本完成,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快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环保专项行动。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着力加以解决,同步研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开展“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针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到位、生态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20多个突出问题,进行省市自查、交叉检查、重点复查,并协同开展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开展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和“回头看”工作,经过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非法码头得到了初步整治,拆除了近700余座非法码头,非法采砂得到了初步监管,长效机制得到了初步构建。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通过调查摸底、专项治理、加强监管三个步骤,重点整治化工污染问题。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严控长江水环境污染的关口,切实保障沿江群众饮水安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组织沿江11省市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市县两级分解工作,指导推动长江经济带率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跨界水质断面考核制度,加快推动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着重抓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和石漠化治理,实施贵州草海、云南大理洱海源头等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组织实施中华鲟、长江江豚拯救行动,时隔两年之后再次监测到中华鲟自然产卵。引江济淮等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