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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贩卖泄露用户信息500条以上,拟列入失信个人名单

2017-07-19 13:44:29    中新网  参与评论()人

《意见稿》透露,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全国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开展全国快递信用评定工作。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对快递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进行的周期性评定,可以按照月度、季度,也可以按照半年或者年度。快递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由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直接将其列入快递行业失信名单。

快递企业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本年度信用评定得分为零分,直接列为失信企业。企业严重失信行为主要有: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单次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因企业自身原因单次造成快件丢失、损毁5000件以上的;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倒卖和非法转让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因违法行为被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因服务质量或者安全等问题1年内因不同事件被国家级媒体曝光3次以上,省、市(地)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1年内因不同事件被省级、地市级媒体曝光3次以上的;因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被处罚的;在邮政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逾期不履行的;违法扣留用户快件;其他经省级以上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确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

从业人员出现下列严重失信行为的,本年度信用评定得分为零分,直接列为失信个人。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有: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判处刑事处罚的;违法扣留、倒卖、盗窃用户快件;侵吞代收货款、侵占公司财物涉案金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的;贩卖、非法提供或者泄露用户个人信息或者使用寄递服务信息累计500条以上的;一年内被用户有效申诉15次以上并被确认有责的;因从事快递业务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被处理的;违法收寄禁寄物品3次以上的;其他经省级以上快递行业信用评定委员会确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

(原标题:快递员贩卖泄露用户信息500条以上拟列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