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财经频道 > 消费 >

消费者起诉中国移动胜诉 法院:移动格式条款无效(2)

消费者起诉中国移动胜诉 法院:移动格式条款无效(2)
2019-09-26 09:16:53 澎湃新闻

法院:中国移动格式条款无效

屠先生买了9.99元流量包却无法使用的原因,在诉讼过程中被清晰呈现。

纠纷关键词是:“省内”。屠先生当时身处北京,而长沙移动公司卖给他的流量,规定只能在湖南省内使用。长沙移动公司强调其已告知屠先生地域限制的情况,屠先生则称不知情、不公平。

案件经过一二审及再审,三年后,屠先生终于获得胜诉。

长沙中院再审指出,本案中,中国移动第一次向客户屠先生推送的“流量快餐包,1G流量9.99元”信息中可见,突出的关键词为:“1G流量”“9.99元”,该信息中并未有关于“1G省内流量”“24小时有效期”等内容。对于身处外地对流量有需要的客户屠先生而言,“1G流量”“9.99元”的信息推送无疑是及时服务。

屠先生按照该条信息的指引路径,以期选择该项服务。在指引的过程中,并无其他更多服务类型选项,屠先生在依指引回复“888999”内容后,便收到了包含了有“1G省内流量”“24小时有效期”的信息推送。

该条信息中,相对于第一条信息,添加的内容限制了服务的地域、时间范围。对此,移动公司并未进行特别标注提醒消费者予以注意。

长沙中院还指出,本案中,中国移动作为提供通讯服务的一方,制定了相关服务套餐的格式合同,但对于限制服务地域范围、时间范围,减少自身责任的相关条款,没有做出特别标注说明,该条款无效。

2019年1月28日,长沙中院认定屠先生起诉中国移动的诉讼请求成立,予以支持,移动公司应当在判决生效15日内向屠先生名下的移动手机号提供1G流量服务(不限时间、不限地域);中国移动承担该案的一审、二审受理费。

移动公司发给法院的已执行情况说明

移动公司发给法院的已执行情况说明

移动被指未按判决提供“不限时”流量

屠先生告诉澎湃新闻,2019年2月26日,他收到中国移动发来的短信,短信称,从次日起,连续12个月每月赠送他700MB和324MB的国内通用流量,不共享、不转赠,限当月使用,未使用完不结转,赠送到期处理以公告或短信通知为准,如无通知自动延期一年。

屠先生称,中国移动的10086和10080都给他打过电话,告诉他要送他每月1G的流量,当月用完。

但屠先生并不买帐,“我要的不是你赠送我多少个月的流量,是法院判决的‘不限时间、不限地域’自由使用的1G流量’。为什么要限制当月用完,不能等我想用的时候用?”

屠先生认为移动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向法院申请执行。长沙天心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2019年8月23日,长沙移动公司向天心法院发来一份执行情况说明。

移动公司在该份说明中称,其公司于2月26日在系统中通过赠送700MB+324MB=1G流量的方式实现1G流量给予。因受系统限制,无单次单笔1G流量赠送选项,故于当日通过分笔2次为客户赠送。此处标明的“赠送”实际为履行该判决的义务,并非其他方式和内容向用户屠先生赠送流量。

移动公司在说明中认为:“进一步核实,该客户已于2019年3月就将该1G流量使用完毕,不存在流量清零的问题。”综上,该公司已严格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且客户已享受了相关的流量。

“不管送多少G给我,都是月底清零的。上一次我买流量时,人在外地,限制我要在省内使用,这一次又限制我时间,要求当月用完,这不是对判决书‘1G流量服务(不限时间、不限地域)’的正确理解。”屠先生并不接受移动公司的解释,遂向法院递交了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