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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瓶笑气能毒杀老鼠,竟有人1天吸千瓶,电商公开卖(4)

1瓶笑气能毒杀老鼠,竟有人1天吸千瓶,电商公开卖(4)
2019-07-25 14:35:20 每日经济新闻

监管困局:暂时未能纳入毒品范畴

徐杰医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截至目前,他所在的北京高新医院已经接收了100多名笑气成瘾患者,90%以上都是年轻人。

“尤其是近几年,来医院寻求帮助的笑气成瘾患者呈迅速上升的趋势,患者家属普遍反映的问题是,购买笑气太方便,国家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制。”

朱鹏父亲也向记者抱怨说,自己曾在接到闪送员送到的笑气后立马报警,但处理的结果很难令人满意。“警察来了以后只是没收了闪送员送来的笑气,并没有立案。他们甚至建议我去淘宝投诉卖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一氧化二氮(笑气)不仅被纳入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目录,而且还被纳入到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当中。

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中,对危险化学品的定义为,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而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目录序号2561处显示,品名为: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别名为:氧化亚氮,笑气。

由此可见,笑气尽管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或者是助燃剂,但已经被列入国家认定的危险化学品气体当中。

即便如此,由于缺乏对成瘾性、耐受性、身体危害和非法性的界定,我国法律对笑气并未作出明确定性。这导致目前笑气并不属于《刑法》和《麻醉药品急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的毒品范畴。

律师说法:还应“入刑”以加大打击力度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王良钢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笑气加强监管首先有必要将其纳入更高级别的限制类清单当中,只有这样法律才能对违法经营的人给予更重惩罚。

“由于笑气目前只被列入到危险化学品名单中,由安监、质监等部门监管其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因此,违规买卖笑气可能还没有上升到触犯刑法的量级。如果将其纳入精神类药品或者麻醉类药品当中,这类违法犯罪成本就会迅速提升。当然,是否将笑气界定为毒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精准的评估论证。”王良钢说。

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随着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的宣判,国家对违规生产、经营笑气的监管力度和惩罚措施已经开始加码。

2018年4月4日,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在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笑气”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根据法院判决,被告人殷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一氧化二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王良钢向记者表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表明国家在处理违法经营笑气的一类案件中,努力朝着刑法的方向去靠拢,说明笑气的社会危害已经引起国家重视。“当然从以往的实践来看,非法经营罪是一个‘大箩筐’,任何经营国家管制类商品的行为都可以纳入非法经营,从处罚和量刑来看,也比贩卖毒品要低很多。”

根据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生产经营方面,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在运输方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此外,该管理条例第46条还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法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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