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消费 > 正文

“皇冠”诉“蓝罐”索赔三千万 俩丹麦曲奇中国打官司

2019-05-14 09:34:37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美味的曲奇饼干发源于欧洲,丹麦曲奇饼干闻名遐迩。海淀法院昨天受理一起案件:“丹麦曲奇”之间开战,“皇冠”诉“蓝罐”不正当竞争,索赔三千万元。

原告方“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称,“皇冠丹麦曲奇”已经连续多年在中国大陆市场同类产品中销量领先,属于知名商品。而“丹麦蓝罐曲奇”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包括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丹麦蓝罐曲奇有限公司、蓝罐金宝(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兆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虚假宣传、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皇冠丹麦曲奇”方诉称,“丹麦蓝罐曲奇”对其历史进行了虚假宣传。在产品包装及网页多处宣传“丹麦蓝罐曲奇”“源自1933年”,具有“百年历史”,让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历史悠久;使用“皇室经典”等宣传词,并且宣传“丹麦蓝罐自诞生以来,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让消费者误认为“丹麦蓝罐曲奇”百年来都属于皇室御用品牌,而事实上其于2009年才获得丹麦皇室御用认证。

原告方认为,“丹麦蓝罐曲奇”对其质量存在虚假宣传。在产品包装及网页宣称“丹麦蓝罐曲奇”使用“1933年的原创配方”“百年配方”。事实上某些配方成分在1933年时并不存在或并未被使用于曲奇产品,且1933年至今也未满100年。此外,其关于保质期和净含量的宣传与产品参数存在不一致。

“丹麦蓝罐曲奇”在宣传中使用极限用词。其在官方网站上使用“全球最大之现代化曲奇生产线”“我们以最先进的设备,制作最优质的产品,面对来自市场上的挑战”宣传用语让相关公众以为“丹麦蓝罐曲奇”是品质最高的丹麦曲奇。在宣传中使用“顶级曲奇大师”“送礼首选”“聚会最佳拍档”等极限用语,让相关公众误以为其品质优于其他品牌。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