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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排名靠刷单 一条好评3至10元(4)

2019-03-18 09:49:57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 专家说法

亟待建立健全的评价体系

针对商家刷单现象,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表示,对于这样的“刷单”与“有偿差评”,近年来大行其道,逐渐成为网络消费的“毒瘤”,不少网店店主雇用刷单人员帮忙“刷单”,人为创造虚假销量和好评。让自身好评率上升的同时,也让同行的差评增多。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周兆成认为,网络平台要加大打击刷单客、差评师,通过平台后台监测数据,将此纳入到消费者诚信数据中,并且对于差评师的处罚要加大力度。根据不同行为的危害程度,以梯度拦截的方式在交易端及评价端对账号进行限制。

周律师表示,对于刷单商家也要加大处罚力度,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同时加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部门除了加强查处外,还应敦促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等,完善交易规则、建立健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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