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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服务业集体涨价 趁机“打劫”还是合理调价?(2)

2019-02-12 11:47:17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表面上看,只有涨价才能增加司机的报酬。但在网约车消费中,无论是从利益还是经营属性来看,真正的经营者都主要是平台。因此,在春节这样的重要时间节点,平台也可以采取少抽成的方式鼓励网约车司机多上路运营,而不是采取单方面提高乘客打车费的方式来实现。”陈音江说。

  明码实价并不意味着非价格欺诈

春节期间,外出旅游免不了要住酒店。但记者注意到,一些酒店“狮子大张口”,不仅让游客的出游成本大幅增加,也影响其心情。

据媒体报道,因为春节旅游高峰,广西桂林阳朔的酒店价格上涨几百元至千余元不等。酒店预订平台信息显示,2月8日(大年初四)晚的入住价格动辄千元以上。其中一家邻近阳朔西街的酒店双床房,2月8日晚入住的价格达到了1500多元。而到了2月12日,价格便回落至500余元。

对此,阳朔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解释说:“酒店定价是市场行为,政府部门没有办法进行干涉,只要酒店明码标价就不涉嫌违规。”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律师表示,目前,我国《价格法》规定有3种价格: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如果是市场定价,在不涉及欺诈的情况下,价格高低要看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消费者可以选择去消费,也可以选择不去消费。但明码实价并不意味着不是价格欺诈。如果存在虚构事实、虚标价格,或者先涨价后降价等行为,即使是明码标价,其实质上也是一种欺诈。”邱宝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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