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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冰箱新婚夜起火 终审判决:美的赔偿消费者37万(2)

2018-12-21 10:44:28  海峡都市报    参与评论()人

据悉,由于陈先生和美的公司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陈先生将此事上诉到马尾区法院。双方一致同意,由福建天泽司法鉴定所作为司法机构,对赔偿损失进行鉴定。

今年4月28日,该机构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涉案房屋被火灾烧毁的物品、家具的价值以及重新装修房屋所需要费用(含拆迁、清理、搬运垃圾)为277500元,涉案房屋进行重新装修估计需要4个月,装修结束后2个月适合入住。

经过三次庭审后,一审法院认定:火灾与美的冰箱缺陷存在因果关系;陈先生夫妇需在外租房子时间为20个月,月租金为3800元(含事故发生到司法鉴定意见书的14个月,重新装修房屋4个月及装修结束需2个月之后入住)。

今年7月底,一审法院作出判决:美的公司需赔偿陈先生夫妇的合理损失为房屋装修费用共计16万多元、室内被毁物品11万多元、再加在外租房子租金7万多元以及鉴定检测费等共计37万多元。

今年8月初,美的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福州市中院于上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此外,陈先生和叶女士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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