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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子公司在委托生产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和失察责任

2018-12-17 09:49:34    中国网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中国网财经12月16日讯 同仁堂今日公告称,同仁堂蜂业系公司投资下属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51.29%。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仁堂蜂业食品蜂蜜的受托加工生产单位。同仁堂蜂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8亿元,净利润为268万元,其营业收入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33.76亿元的2.09%,净利润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7.42亿元的0.15%。同仁堂蜂业在委托生产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和失察的责任。

以下为公告全文: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子公司产品涉嫌违规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公司情况简介:

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蜂业)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投资下属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 51.29%。同仁 堂蜂业主要业务为加工蜂产品【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产品制品、 蜂花粉(分装)】、药用辅料(蜂蜡、蜂蜜);生产食品等。

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金蜂)为同仁堂蜂业食品蜂蜜的 受托加工生产单位。

二、有关媒体报道情况:

2018 年 12 月 15 日晚,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了关于盐 城金蜂涉嫌违规生产食品蜂蜜的相关报道。报道称盐城金蜂存在违规处理退货蜂 蜜、更改产品标签日期等行为。

三、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说明和处理 公司在获悉上述报道后,高度重视,即刻要求同仁堂蜂业对此事件展开调查, 目前初步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报道中提及的违规处理退货蜂蜜问题,同仁堂蜂业于 2018 年 8 月与 盐城金蜂签订了退货处理的相关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从退货中“清理的蜂蜜 只可用于养蜂基地进行喂养蜜蜂,不得做除此以外的任何用途”。经初步调查, 由于同仁堂蜂业现场监管不到位,存在对清理出的蜂蜜未明确标识的问题,目前 未发现这些蜂蜜进入生产用原料库的情形,对此本公司及同仁堂蜂业将进一步深 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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