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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谭君
只需拍下裸照就可以获得贷款,一些年轻人走错一步,却不知后面的险恶。长沙一女学生被拍裸照后,签下14.5万元的借条,却只获得4.1万元贷款,最后又因无力还债,被放贷人员以公布裸照相要挟强奸。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11月8日公布4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上述案件涉案的被告人谢司晨等4人强奸、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被列为湖南法院严厉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
长沙中院通报显示,2017年7月至9月,周利(另案处理)在长沙市芙蓉区开设了一家主要针对学生的贷款公司,纠集被告人张龙、邓海兵、刘旅等人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拍摄裸照等方式向他人提供贷款后,再以“转单平账”、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方式索债。被告人谢司晨应刘旅要求,向受害人龚某某高利放贷。谢司晨拍下龚某某的裸照,要求龚某某签下14.5万元的借条,但实际仅向龚某某放款4.1万元,其中4万元还被刘旅拿走。后龚某某无力还债,谢司晨以公布裸照相要挟,将龚某某强奸。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对谢司晨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对刘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非法拘禁罪对张龙、邓海兵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长沙中院通报表示,谢司晨等4人针对在校学生群体高利放贷,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采取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足以造成他人恐惧、恐慌的方式索取债务,严重侵害了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自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长沙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精心谋划、快速行动,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原标题:企业“过桥”贷款存“落水”隐忧 加大企业融资成本 掩盖信贷资产风险 企业“过桥”贷款存“落水”隐忧 多地探索破解之路 专家建议进行制度再设计 近日,银保监会表示,将落实无还本续贷等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