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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先生提供给澎湃新闻的一份由重庆中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机动车技术状况鉴定评估(摘要)》显示:委托车辆冷凝器上盖变形起泡、冷凝器固定支架及螺栓有高温熏黑老化痕迹;机舱线束有折装痕迹、线束标牌受高温卷曲变形;右前纵梁变形凹陷面积约40mm×20mm;发动机螺栓有拆装痕迹;仪表台拆状痕迹及左侧(方向盘处)表面有二处鼓包面积约30mm×20mm;前挡风玻璃、左、右车窗三角玻璃更换;座椅皮套拆装更换。经同款车型对比分析该车属火烧事故车。
得知鉴定结果后,奉先生将这辆法拉利停在车库,再也没有开出去过。他说:“火烧车谁还敢开?”
重庆中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机动车技术状况鉴定评估(摘要)》(部分)。 受访者 供图
销售方:不了解具体情况
奉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买车时,意特公司二手车销售经理金先生曾向其展示过该车的维修记录,在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交易合同》上,也增加了一项备注:“需方(注:指奉先生)已了解本车车况及调阅维修记录,已确认。”
不过,奉先生肯定地说,销售方自始至终没告诉他这辆车是火烧事故车,“我知道的维修情况都在我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所以才买的。如果知道是火烧事故车的话,我是肯定不会买的。”
奉先生认为,意特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他已委托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将意特公司起诉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要求意特公司退还其购车款260万元,并按照“退一罚三”的标准另行赔偿其7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