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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成信息诈骗最易受害群体 网购诈骗最普遍

2018-09-26 09:21:12    证券时报  参与评论()人

信息诈骗90后最受伤 深圳创新追索受骗资金模式

来源:证券时报

在通信网络发达的当下,骗子也在横行。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接到过这样的电话或短信——有人以帮你申请贷款、荐股理财等名义,骗你汇钱;甚至自己的微信、QQ号被盗,骗子假借你的名义向好友借钱……

近年来,通信工具的多样化给骗子们“广撒网”行骗带来可乘之机,信息诈骗案件保持高发态势。对于受骗者来说,最希望的就是被骗走的钱能够尽快追回,但在过去,此类案件由于要经历公安部门立案调查、法院审理判决等一系列复杂过程,能被追回的受骗资金不仅数额有限,耗时也十分漫长。

在处理信息诈骗案件过程中,需要来自公检法、银行、电信部门等多方主体的配合协作,打破部门藩篱,创造务实高效的合作机制。在这方面,深圳走在前列,在全国率先建立银行与公安、电信、第三方支付以及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快查快冻合作机制和被骗资金“原路返还”机制,这一模式目前已在全国推广。

“90后”成信息诈骗最易受害群体

在绝大多数人的认知中,最容易上当受骗的群体应该是中老年人。但现实情况却是,在近几年的信息诈骗案件中,“90后”成了受骗最广泛的群体。

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有关负责人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受网购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影响,“90后”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受害最多的群体。这类案件虽然单笔受骗金额不大,但由于作案范围广泛,所以受骗者多。

“依托网络购物行骗已成为信息诈骗中最为普遍的一类,比如消费者在网购平台上买到的商品货不对板等;另一种常见的骗术就是刷信誉诈骗,不法分子以招募买家帮助刷网店销售量的名义,让买家在网店里付款购物,最后却不把资金返还给买家。‘90后’普遍喜欢网购,也就成为网络诈骗不法分子瞄准的主要对象。”上述负责人称。

记者从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得的统计信息显示,除网购、刷信誉诈骗外,其他高发的信息诈骗类别还有贷款诈骗、电话冒充企事业单位诈骗、冒充QQ或微信好友诈骗、冒充公检法、征婚交友等。其中,上述负责人表示,虽然相比于网购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数量不高,但通常单个案件损失惨重、社会危害性高,而且不法分子一般都将窝点设在境外,追查难度大。

此外,随着第三方支付的迅猛发展,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资金信息以其隐蔽性高、追踪难度大,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上述负责人透露,不法分子喜欢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接收行骗资金,因为第三方支付账号与银行卡之间的资金交易信息由银行后台的科技部门掌握,银行柜台查询不到。对公安部门来说,追踪资金去向、及时冻结资金是争分夺秒挽留损失的关键一步,但由于资金去向追踪难度大,所以对于受骗者来说,想要及时冻结被骗资金,就要尽早报案。

“通常从钱打给骗子,到发现被骗马上报案,期间的黄金时间只有一小时,越早发现被骗并报案,资金被追回的可能性越高。”该负责人称。

反信息诈骗的深圳模式

信息诈骗涉案资金快速流动,决定了银行单打独斗难以支撑反信息诈骗工作。在打击信息诈骗案件中,深圳模式走在了前列,其模式后来甚至被推广到全国。2015年起,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在全国率先组织协调银行业全面建立反信息诈骗体系,并与公安、电信等部门共筑反信息诈骗同盟,通过创新快速查询止付、“原路返还”等机制,防范和打击了信息诈骗。

深圳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范文波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深圳市银行业协会组织近40家会员银行实名加入反信息诈骗微信群,组建银行业专家团队,要求各行指定责任部门与联系人,与公安部门实现点对点对接。与此同时,在各家银行内部,基本上由分行保卫部门牵头,法律、科技、风险、运营等部门参与,司法协助窗口与客服中心办理查冻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反信息诈骗中,减少资金损失的关键主要集中在两个环节:快速查询止付和被骗资金“原路返还”。前者指的是受骗人报案后,银行能够及时终止资金支付划转到不法分子账户中;后者是指涉案资金能够原路返还到受害人账户中。

据范文波透露,深圳首创银行与公安、电信部门、银行与银行之间7×24小时的资金应急处置合作机制,各家银行在争取到总行授权和支持下,实现了资金快速查询冻结“立足深圳、冻结全国”;受害人只要能够第一时间报警,警方把警情指令给银行,银行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冻结在本地或异地的所有涉案账户,只要钱没有流出银行体系,受害人的资金将得到最大的保全。

资金冻结后能否原路返还给受害人同样重要。然而,在过去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破过程中,通常陷入受骗资金冻结多但返还少的尴尬境地。多位受访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过去公安部门只有资金冻结的权限,但资金归属问题需要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提起诉讼,并由法院判决后才能归还给受害人。由于案件判决耗时长,且此类涉案资金的权属复杂,造成了此前被成功拦截的诈骗资金中95%的资金都未能及时退还受害人。

为解决上述问题,2016年,深圳多部门联手创新体制机制,明确对经证据认定资金走向明确、权属无争议且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确实发生的信息诈骗赃款,由受案派出所提请,经公安分局及市局层层把关,由银行具体实施,将被骗资金“原路返还”退回事主账户。

“以前受骗资金的返还必须由法院判决,现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对于一些权属无争议的诈骗赃款,只要公安部门发函给银行,银行就可办理资金返还。”范文波说,更为重要的是,“原路返还”不仅能够为深圳所立案件进行返还,也可以为外地市在深圳冻结资金进行返还。

数据显示,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深圳各银行协助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处置涉案银行账号3.6万个,冻结涉案资金10.9亿元,返还涉案金额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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