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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强奸女客户未遂案后续:受害人将向中通索赔(3)

2018-09-18 15:19:25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参与评论()人

因为本案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该强奸未遂犯罪行为是快递员在上班期间,犯罪嫌疑人利用其快递员的便利身份实施的侵害行为,受害人面对快递员没有丝毫防备之心,结果打开门,直接“引狼入室”。而且按照快递公司的说法,该快递员还在岗前培训期间,还没有正式考核合格。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让其单独送快递。由此可见,快递公司在快递员的管理上的确存在过错。单从这一点上说,如果快递员的犯罪事实成立,快递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再退一步说,即便该快递员是正式员工,只要是在履行送快递工作过程中,发生犯罪或侵权行为,从而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失,也适用针对单位承担的特殊侵权责任,即单位替代责任,说白了就是单位替员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再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看,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安全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人身安全权在这里是指生命健康权不受损害,即享有保持身体各器官及其机能的完整以及生命不受危害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说,中通快递对对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也肯定是责无旁贷。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受害人应该如何维权?

周兆成律师:快递员受聘于快递公司,快递员如果给予他人造成的人体伤害和经济损失,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该起强奸未遂案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针对中通快递公司的民事诉讼,受害人可以主张以下赔偿:(1)因被强奸而导致肉体和心理治疗损伤支出的费用如: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2)因生活上增加需要支出的费用:如因为强奸导致心理创伤需要长期护理依赖支出的费用等;(3)因本案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等费用。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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