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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消保委打破“预付卡赠送金额不退”行规

2018-08-31 09:15:4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江西消保委打破“预付卡赠送金额不退”行规

新华社南昌8月30日电(记者袁慧晶)商家停业后,预付卡赠送金额要不要退?要退!日前,南昌一家海鲜城在停业后拒绝退还两名消费者预付卡中余额,被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派公益律师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海鲜城退还消费者卡内余款并承担违约金。

预付卡一经售出不退、充值赠送金额不退等成为深受消费者诟病的行业潜规则,因此预付卡纠纷也一直是近年来消费投诉的热点。据统计,2017年,江西省共受理预付卡投诉2259件,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洗车、健身、餐饮等服务行业。

在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这两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其中一名消费者参加了“充值3000元赠送500元”的促销活动,商家停业后其卡内余额为493元,商家以“493元属赠送金额,按照行规不退”为由拒绝退款;另一名消费者的卡内余额也遭商家拒绝退款。

负责诉讼的公益律师王卿告诉记者,行规不能替代法规。在这两起案件中,商家为了促销目的向消费者出售预付卡,消费者为了支付方便在被告处购买了预付卡,但在履行过程中,商家并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且现在仍处于停业状态,导致消费者的消费目的无法达到,构成违约事实。

经营者未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要求退还服务费用的诉求久拖不决,并被无理拒绝,侵害了消费者的求偿权。根据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原告退回预付款并承担违约金。

据悉,这是江西省消保委首例支持消费者预付卡退款诉讼案件。下一步,江西省消保委将联合司法机关推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届时,有望实现司法机关与消保委资源共享、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功能互补,让消费者维权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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