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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被指“违规” 王朝酒业拟索赔约1400万

2018-08-10 09:11:3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被誉为国产葡萄酒品牌“三驾马车”之一的王朝酒业(00828,HK)近日公布了一则民事申索公告,其附属公司天津王朝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销售公司)作为原告向公司两名合作伙伴提出申索赔偿约1400万元。

相关方未履行正常发货程序

8月8日晚,一直处在停牌状态的王朝酒业发布了一则诉讼公告。

据披露,王朝酒业附属公司天津销售公司作为原告向宁波市宁糖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糖公司)、宁波市津禧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禧公司)、以及津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明科提出民事申索,涉及金额共约为1401.63万元(约1611.10万港元)。

其中,宁糖公司为天津销售公司所租用仓储设施的仓储保管服务供货商;津禧公司为天津销售公司在宁波地区的经销商。

王朝酒业在邮件中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复称:“该些货物因宁糖公司违反其在仓储合同项下的责任,津禧公司没有履行正常的发货程序而获取了货物,因而我公司正向被告申索该些货物等值的赔偿。”

具体来看,与宁糖公司的合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天津销售公司租用仓储设施;另一方面,宁糖公司承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据此宁糖公司就出入仓储货物的存储及提取应制定适当的程序。

此外,王朝酒业表示,津禧公司未履行正常发货程序获得金额为人民币1401.63万元的货物,其中包括王朝酒业自有的货物为人民币704.54万元,以及委托存货约为人民币697.09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天津销售公司已成功申请并获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的冻结令,用以查封和冻结宁糖公司、津禧公司和李明科的资产和银行存款,金额为人民币140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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