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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1号店在售食品不合格 半月内被点名9次

2018-06-14 14:55:09    蓝鲸财经  参与评论()人

此外,,京东福智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常州市福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恒孚制品厂生产的腌雪里蕻,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30.0%。

同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1号店拾念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郑州市拾念商贸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合川区山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川桃片(香甜),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9.4mg/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88.0%;霉菌检出值为210CFU/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40.0%。

5月31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称,1号店中道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秦皇岛中道商贸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站)销售的黄金鱼片商标:海琪花;规格型号:85g/袋;生产日期:2017.07.18;标称生产企业:秦皇岛市金海马海产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

蓝鲸产经记者致电京东公关人员,了解相关处理措施,不过截止发稿前并未收到任何回应。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网站作为销售平台,有义务确保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确保所售商品是安全的、达标的。如果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网站要承担销售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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