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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发布儿童玩具消费警示:小心五类常见“危险玩具”

2018-05-27 10:28:4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中消协新闻与公共事务部主任任静表示,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如果买到不合格的产品,可以要求退货。如果这些产品有潜在的缺陷,或者已经是有缺陷的产品,按照《消法》规定,经营者要进行召回,而且要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服务等各种措施,有关行政部门也可以采取责令召回的方式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如果平台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受损的,还可以要求经营者依照《消法》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另外任静建议,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中,应强化平台的责任,明确平台的义务和责任,从而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虚假宣传的“老大难”问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强调,要“治理再治理”,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另外,中消协昨天发布儿童玩具消费警示,提醒家长小心五类常见“危险玩具”伤害儿童。玩具被称为“儿童最亲密的伙伴”,对于儿童的智力发育和身心健康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一些存在着安全隐患的危险玩具,却成为导致儿童意外伤害、威胁儿童健康的“杀手”。近年来,“危险玩具”伤童的案例时有发生,给许多家庭带来巨大伤痛。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邀请全国玩具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的专家对常见的“危险玩具”造成的伤害进行了分析、梳理,最常见的危险玩具伤害是机械物理伤害、化学伤害、以及误玩非玩具产品造成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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