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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目前仍在从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让老人们对神奇疗效深信不疑步骤有三。首先,通过一些理疗设备微电流产生的身体感受为引子,销售人员背完剧本就能做到满嘴专业词汇。其次,雇佣一些老年人现身说法,大谈“枯木逢春、老树开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专家”登场故弄玄虚,就能让老人们感觉到“包治百病、相见恨晚”。
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曾经雇佣的一位“专家”,早先在老家养鸡,受从医的邻居影响,懂得一些基本常识,后在外打工加入这家保健品公司。人前提倡养生只吃素食,人后自己根本不信自己说的那套理论“该吃啥吃啥”。
这位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卖到万元的所谓玉石床垫,大部分也是人工合成材料,最多价值几百块钱,还有理疗仪、按摩器,500块左右的零售价至少可以卖到2千到3千元。
甚至有营销人员用假冒伪劣产品行骗老人。据当地媒体报道,在福建石狮,200多名老人被邀请免费听健康讲座,会后还可以获赠药酒、鸡蛋。几天后“专家”拿出公司的新产品蚕丝被进行现场销售,称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经检测,售价1680元的蚕丝被主要成分为聚酯纤维,也就是涤纶。老人们几天之内就被骗走34万余元。
避免“假亲情”趁虚而入
针对瞄准老年人群体的“亲情营销”,相关法律界人士认为,要解决此类问题既要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衔接、细化法律责任,更要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的氛围,让真亲情回归,避免假亲情趁虚而入。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明表示,目前“亲情营销”的监管难点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营销方式的隐秘性。讲座、旅游、体检等方式具有极强的迷惑性,组织者也没有长期的经营场所;二是取证难。老年人往往缺乏保存证据的意识,导致事发后维权和处罚困难;三是处罚力度不足。对于“亲情营销”等问题一般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相对于组织者获取的利益,违法成本低廉。
几位律师表示,从职责角度来讲,对于保健品违法销售的管理,应归属于市场监管部门。但销售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销售具有严重违法情节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或者通报给公安机关。
一些医疗保健品从业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在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注册和备案。同时建立国家统一的销售管理平台,便于普通消费者通过上网、电话等方式迅速识别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