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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遗失快件互相推诿 被客户质疑伪造签收证明

2018-04-16 13:41:1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同城快递四五天收不到货,未收到快递却显示已签收,快递“丢失短少”……在中国逐渐成为快递大国的同时,行业内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家住十堰的陆女士最近就碰到了快递丢失的糟心事。因为不在家,陆女士的快递被中通派件员放在小区门口的“货架”上后不翼而飞。失主陆女士向中通快递投诉未果,并遭到寄件和收件两地网点互相推诿。

同时,让人不解的是,中通相关网点的工作人员还向陆女士提供了一张手写的签收证明,显示快递被小区一个叫“高诗洋”的保安签收,但在与小区物业核实时,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小区并没有一个叫“高诗洋”的保安。耗时费力“挣扎”半个月,陆女士最终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出现此类问题一方面快递公司订立了格式合同中本身就存在霸王条款,即加重消费者义务,免除己方责任;另一方面,消费者作为弱势一方取证能力较弱,维权成本较大。

快递不翼而飞投诉遭推诿

“算了,我已经不指望谁来给我赔付了。虽然也就几百块钱,但就是觉得作为一个知名快递企业,中通不应该这么不负责。”4月11日,家住十堰的陆女士无奈地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3月23日,陆女士下班后满怀期待的到小区门口拿取自己的中通快递,里面装着前几日购买的自己心仪了很久的化妆品。可是在小区门口放快递的货架上找了许久,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快递。失望的她第二天联系了中通派件员,但该名派件员告诉她,已经放在门房,不见了派件员不管。

“当时我不在家,就跟派件员说放速递易(快递柜)上,他说满了给放货架上,我也只好同意。”陆女士解释说,所谓的“货架”就是小区门口的一个很大的货架,用来暂时性存放一些本人无法即时领取的快递。平时也没有人看守,拿快递也不用登记,所以就算物品丢失了也没人管。

第二天,陆女士拨通中通快递全国客服电话咨询客服看能否想办法挽回损失,被告知这种情况要联系发件人,交给发件地网点处理。随后陆女士便联系到位于云南红河蒙自的发件人黄先生请求帮忙。黄先生随即联系到当时的该物品的寄件员,并向派发地的中通网点投诉。

几天后,得到的回复是经过查询,快递已被小区物业签收,签收人为一个叫高诗洋的保安,如有问题请找此快递的派件员进行索赔,并提供了一张手写的保安签收证明。

对于突然冒出的签收证明,陆女士对其真实性表示质疑。陆女士说“我去门卫问过了,工作人员都没听过这个人,放快递的保安室也问了,排班表上都没这个‘高诗洋’这个名字 ,这算哪门子保安?而且保安是不会代签收的,更没有在快递上签任何字。现在问题是那个所谓高姓保安都是假的,那他这个证明有什么效力?分明是快递员自己找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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