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很容易?其实是火坑!起底逼死人的“网络高利贷”
今年1月29日,一名25岁理工科硕士在旅社自缢身亡。家人从其手机中发现网贷APP13个,共欠下5万多元债务。舆论普遍认为,“网络高利贷”正是其催命稻草。如今,无抵押、无担保的现金贷APP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迅速蹿红,然而,看似简单、快速又低息的贷款服务,不过是诱人上钩的幌子……
多少年轻人深陷连环套
近年来,现金贷灵活便捷、低门槛的借款方式,迎合了不少年轻“剁手族”的消费需求,当还不上款时,一些平台则引导他们去其他平台借钱还债,许多年轻人因此掉进连环套。
据第三方机构统计,目前安卓市场上有超1000家做现金贷业务的APP。2017年4月17日安卓市场排名前100的现金贷平台累计下载量总计约8亿次,而到当年11月10日,前100名现金贷平台累计下载量总计约为18.49亿次,仅半年多,下载量翻了一倍多。
在云南某高校读书的张兵(化名)为了买名牌鞋子和手表,从2016年2月开始在现金贷APP上借钱。第一笔只借了1000多元,因为开销大,借款还不上,又不敢跟家人张口,只好从其他现金贷APP上借更多的钱,补上一笔借款的“窟窿”。
“来钱很快,有的1天到账,有的2小时。”据张兵回忆,他手机上下载了七八十个现金贷APP,仅仅一年半,差不多借遍了其中的三分之一,“拆东墙补西墙”,最后背上7万多元的债务。
大三学生李娜(化名)原本是富家女,家里破产后,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却没改过来。“用现金贷APP借钱很容易。”李娜在三四十个现金贷APP上借钱,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家人陆续帮她还了近30万元,却还没有还完全部贷款。
一旦无法还款,现金贷平台就会采取“呼死你”的方式,打爆借款人通讯录。“真的很要命,有时半夜十一二点都会接到催债电话。”张兵说。饱尝现金贷恶果的大学生、年轻“打工族”不在少数,因还不上贷款而自杀的极端事件屡见报端。
利息不太高?全是坑人套路
网贷平台一般“看起来很美”,最常见的做法是变相抬高利率的“砍头息”。这些现金贷APP以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审核费等名义,从借贷本金中扣除费用,使得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低于借款合同上约定的金额,变相提高借款人利率。
另外,大多现金贷均仅标注“日利率”“月利率”蒙蔽贷款人,造成利率很低的假象。
例如,张兵在一款网贷APP上借款2000元,标注月利率1.5%,实际扣除费用,到账只有1820元,期限3个月,应还款2478.39元,实际年化利率达145%。李娜在另一款网贷APP上借款1900元,实际到账1615元,服务费285元,一期14天,应还款1976元,年化利率高达583%。
根据央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的要求,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一些现金贷平台为了规避风险,只要借款一还完就不再显示服务费、逾期费的具体明细,让借款人难以举证维权。
深圳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委会主任陈科军介绍,一些现金贷平台的借款门槛低,很难控制不良率,有的平台不良率高达百分之五六十。为了覆盖不良率,只有抬高利率、手续费。
平台审核不严信息随便填
此外,大量现金贷平台审核不严。2017年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但实际操作中学生们只需提供身份证,随便填些公司信息便能蒙混过关。
“我在网上随便搜索一个公司填上去,基本都不会被拒,这些就是走形式。如果还不上钱逾期了,平台会说我骗贷,使用虚假信息。”张兵说。
2017年4月,银监会首次提及对现金贷业务进行整顿;北京、广州等地也相继加紧整顿现金贷的步伐。而据李娜、张兵反映,他们借款的平台有一些在还款后倒闭了,但仍有不少“网络高利贷”平台存在。
专家:别让高利贷钻了创新空子
近年来,国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政策,释放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也让部分打着创新旗号的“网络高利贷”钻了政策的空子。业内专家表示,目前问题主要出在既不持牌、也没完成备案管理的助贷机构上。
现金贷平台大致可分为持牌系金融机构、P2P网贷、助贷机构三大类。目前数量最大、出问题最多的是助贷机构,市场上有1000多家。其身份近似“中介”,资金来自与其合作的银行、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这些机构亟须清理整顿,进行备案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应用程序提供者进行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审核。然而,现金贷属于金融专业领域,他们往往通过“砍头息”“日息”“月息”等作弊方式逃过互联网应用商店的一般性审核。
陈科军表示,“有关部门针对现金贷业务多次下发文件,但问题仍然存在,说明执法力度不够。对于现金贷平台来说,收取各项费用的利润很高,违规违法成本很低,难以形成震慑”。
部分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通过登记备案、信息披露,制定“负面清单”,强化事前事中监管等方式,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监管层应尽快明确现金贷的责任主体和类型,进一步加强现金贷业务的整治工作。监管部门也应向互联网应用商店提供行业“黑名单”,清理“害群之马”。
还有律师建议,国家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应当做好法律风险评估,明确创新的规则和边界,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