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否认拖延入住
被告房地产公司也表示,购房合同上是两个人的名字,房子就该归两个人所有。对于邹某和林某假结婚一事,公司并不知情。公司称,房子由代理公司负责销售,被告公司在售房现场贴有告示,要求购房者按照合法途径购房,故邹某和林某签署的协议对公司不发生效力。
对于邹某提及被告公司延期办理入住的说法,该公司解释说,房子由邹某和林某二人合买,但林某一直不办手续,导致无法交付。此案将择日宣判。
■相关新闻
假离婚买房弄假成真
昨天,通州法院还审理了一起因为房子“假离婚”而弄假成真的案子。此案中,李女士与韩某于2000年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女。2016年3月,二人欲购买位于河北省香河县的两套楼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同年4月,河北省出台了限购细则。
据李女士说,为降低房屋首付款比例,她和韩某在售楼人员的建议下,于2016年5月3日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双方各一半。之后,二人继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直到去年6月,韩某与她分居并提出真离婚。她多次挽救婚姻,但均以失败告终。
李女士迫于无奈接受真离婚的事实,但向韩某提出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时遭到对方的拒绝。为此,她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将韩某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当初离婚协议的约定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北京晨报记者颜斐